教师考场上强奸女生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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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1:00 人民网 |
据新华社南昌10月27日电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江西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代课教师曾宪材,竟公然在课堂上强奸猥亵女学生12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2岁,最小的仅8岁。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曾宪材有期徒刑12年。今年3月18日,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某村小学一年级某班数学教师请假,由曾宪材代课对全班进行数学测验监考。考试结束前15分钟,曾宪材走到最后一排,用抠摸等方式对一名9岁的女生佳佳(化名)进行猥亵,因佳佳不敢作声,兽性大发的曾宪材继而将佳佳抱坐在自己腿上实施了强奸。因被曾宪材强奸后下身流血不止,在被送往村医务所和镇卫生院均无法止血的情况下,佳佳于次日凌晨被送往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急救。至此,曾宪材猥亵强奸幼女的罪行才得以暴露。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8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