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处四起典型传销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1:08 新华网 |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28日电《直销法》即将出台,一些企业和个人借着这个消息,混淆视听,大搞非法传销活动。近日,自治区工商局向本报介绍了4起传销和变相传销典型案例,并分析案例发生的原因,希望以此提醒人们不要上当受骗。 据了解,最近3个月新疆工商系统先后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12个,疏散传销人员183人,立案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23件,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没收用于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具以及物品价值5万余元。 “很多人对传销的运作方式不了解,有的已经由传销商品变成传销‘人头’了。”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说,新疆原本不是传销重灾区,从去年底开始异常增多。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分析说,传销死灰复燃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受将于年底实施的有关直销规定的影响,误认为任何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利用直销的方式运作,因此一哄而上,提前用传销的方式进行运作,想先占领市场。实际上,这种做法和想法都是错误的,市民如果发现可向各级工商部门举报。 这位负责人说,直销规定的实施有很多严格要求,对实施直销方式运作的企业有严格条件限制,并不意味着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采取这种运作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一些参与传销的人员,缺乏对国家有关打击传销政策规定的基本了解,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就想着能一夜致富。从工商部门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利用非法传销运作的企业,能从传销中获利的只是极少数。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希望通过媒体对这些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醒群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听信别人而上当受骗,以免最终后悔莫及。(完)(周生斌编辑) (来源:新疆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