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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券商名单"引发大迁户 保证金恐慌没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4:11 新华网

  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高危券商名单”令投资者产生恐慌,特别是在“名单”之列的券商中有账户的人,更是惶惶不可终日。编辑部就接到很多投资者的询问电话,问自己所处券商营业部还能不能呆,要不要转户?

  投资者:害怕资金出问题

  “我的账户在某某证券公司,请问上没上‘高危券商名单’啊?我需要不需要转走呀?”一位姓金的女士在打给编辑部的电话中焦急地问。而近几日编辑部接到了不少这样的电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前一段《有关部门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以及随后就此公告的《解释》发布后,一些千万元户、亿元户惟恐委托券商理财资金受损,纷纷转户,甚至撤出资金。而近期随着媒体对“高危券商名单”的曝光,很多中小散户也加入到转户的行列中,他们把自己的保证金账户从所谓“高危券商”中转出,而寻找“名单”上没有出现的大券商落脚。

  律师:破产目前还很少

  就投资者极度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永春。胡律师说,券商破产牵扯到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因此通常的做法是收购和托管。而对客户保证金和委托理财资金,法律有规定应由托管方和收购方来承接,被托管的券商只要交易席位没有被撤销,投资者还可以进行正常交易,因此对投资者并不构成损害。

  即使有券商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的情况仍是由国家买单,规则出自上文提到的《解释》,“对个人储蓄存款的合法本息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实行全额收购”。但也有人提出,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因证券公司挪用投资者保证金而给个人带来的损失必将由券商和个人共同买单。因此,对投资者来说,选择已经将自有资金与客户保证金分开管理的经营规范的券商的确是较为重要的。

  业内人士:保证金相对较安全

  记者就此问题也走访了一些市场人士,江苏天鼎的秦洪特别提醒投资者,客户保证金与个人债权不是一个概念。保证金如同储蓄,没有和证券公司产生债权债务的合约,而委托理财才有个人债权之说,因此不与券商发生委托理财的关系,单纯的保证金账户托管目前一般还不会有血本无归的风险。

  记者在采访身处“高危券商”的投资者时,他们有人就表示:就算我在的证券公司关闭又能怎么样?我以前就是从被关闭的证券公司转过来的,大不了倒了再转。他们认为,在信用普遍缺失的市场,哪个券商都难保证没事。从此点看,证监会尽早推出券商的经营规范、信用优劣的评判标准,对投资者而言是件大事。(记者刘畅)(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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