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村主任以“有为”赢得“有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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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4:50 大众网-农村大众 |
自从实行村民直选村委会以来,记者经常接到民选村官的来电来信,反映“村账不移交”、“村委公章不移交”、“村支部不让其开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不让其工作”等类的问题。 这类东西一多,记者不免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工作权力掌握在谁手里? 济南市南部山区的一位村主任,原来是村支书的对头,也因此被村支书以煽动上访扰乱社会治安为由,送进公安局。后他以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不让上届村委会交账和公章,乡里开会不通知他参加,村“两委”研究村里的事也不让其参加。 可他不和他们理论,按照村民自治方面的法律办事,该怎么工作怎么工作。比如他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上届村账和公章进行了封存,又通过会计事务所和公安设立了村账和公章。最近他又与北京大学取得联系,由北大师生来村帮村里建起了农民经济协作协会,并成功地运作了种子、肥料、地膜等农资产品的统一购进和部分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统一销售,这么一来,本来并不怎么支持他工作的乡党委、政府对他的工作支持了,村支书也无话可说了。 他对记者讲过这样一段话:“工作干不干是自己的事,你干工作谁也没有抓着你的手,合法的事你干就是了,为村民谋利益的事干就是了,村民选你不是让你治气玩的,而是让你带着他们致富的。” 这位村主任的做法值得称道。虽然各村的情况不一样,但当选后就要为民做主、为民干事却应是一样的。有矛盾的村,村官们应出于公心化解矛盾,不应只顾“争位”忘记“有为”。 本报记者 徐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