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甲醛超标法院受理首例房产租赁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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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5:01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0月28日消息:因为租的房屋内甲醛严重超标,房客严先生多次与房东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未果,于是严先生一纸诉状将远在温州的房东告上法庭。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他也成了本市首位以室内空气污染为由打房产租赁纠纷官司的市民。 严先生告诉记者,今年9月26日他通过本市浦东金桥的金易房产租到了长岛路1560弄某号一套两室一厅的新装修房。两天后,严先生便和从温州赶来的女房东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租为每月1800元,租期从今年10月1日起为期一年。在严先生同意了房东付二押二的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了7200元后,9月30日严先生夫妇便搬进了“新居”。 “我怎么也没想到,租套房子却租出了事,”严先生说,他们夫妇住进去的第三天———10月2日就都出现了频繁的打喷嚏,眼痒,头痛等症状,还伴有出鼻血。就在此时,严先生意外地发现了一张贴在房门旁的装修许可证,上面清楚地写着“8月20日装修完工”。这让严先生犯起了嘀咕,“房子刚装修好一个多月,不会是‘毒气’还没散尽吧?”10月4日严先生夫妇身体不适的程度加剧,无奈两人只好搬离。 当日,严先生通过电话和温州的房东进行了联系,希望退房,但遭到拒绝。之后几天,严先生夫妇俩的身体依然不见好转。经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医师诊断,夫妇二人已患上了过敏性鼻炎。 为了取得相关证据,严先生请来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他曾租用的房子作了空气检测。检测结果把严先生吓了一跳,室内甲醛超标6倍多! 有了这样的结果,10月20日严先生再度与房东协商,仍未果。无奈之下,他只能走进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和押金7200元等。 新装修房业主作空气检测的不足一成 上海市环保产业协会室内环境治理分会副秘书长王芳昨天告诉记者,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根源在于所使用的装潢材料有害成分超标。 目前国家和地方都已经有了强制性标准,要求装潢后空气质量必须达标,但遗憾的是,本市万余家装潢公司目前仅一家会主动向业主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另一方面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是很强。来自我们分会的统计显示,全年的新装修房业主要求进行空气检测的不足一成。”王芳如是说。(来源: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