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污染行业将实施末位淘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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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5:09 人民网 |
为有效遏制污染,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山西省政府决定对煤炭、电力、冶金、焦化、化工、建材及其他重污染行业中的“十五小”和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按对环境污染程度,实施末位淘汰制。省环保局10月22日发文,通报了国家和我省已发布的淘汰生产工艺(设施、产品)名录,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认真清查,并于10月底前上报分步实施淘汰关停企业名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山西省行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我省污染状况,本着立足现实、逐步推进的原则,末位淘汰制先在重点行业实施,然后拓展到重点城市、重点景区、重点区域。按照规定,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施,如通过治理改造污染物排放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按照其污染物排放量、能耗、物耗等绩效状况,在本地区同行业内进行年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先关掉污染最严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最大的生产设施。列入淘汰范围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名单,并下达取缔关停决定。据了解,实施末位淘汰的企业包括两部分:一是已列入国家和省取缔、关闭、淘汰名录的企业(设施)而尚未取缔、关闭、淘汰的;二是虽然未被列入名录,但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王俊斌)来源: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