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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终生禁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1:42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 [江西日报] 日前,抚州市交警支队对肇事逃逸司机余细红,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今年32岁的余细红,是抚州市黎川县中田乡中田村人。2003年取得驾照后,购买了一辆昌河面包车从事出租车业务。今年6月7日上午8时许,余驾驶赣F—21856昌河面包车由临川区境内的东馆镇开往抚州市区。当车途经抚城线2KM+200m处(临川东馆加油站旁),与迎面一辆两轮摩托车(后载一人)相撞,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余细红既不报警,也不采取措施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而是驾车逃跑。目前余细红已被警方缉拿归案,抚州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之规定,对余细红作出终生禁驾处罚,并移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陈青峰吴爱兴)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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