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四大“易发区”值得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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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5:26 济南日报 |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季耀昆通讯员郭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市中区法院今天公布了今年交通肇事案件审理情况。据了解,2001至2003年该院审结的交通肇事案件分别为10件、15件和18件,今年1至10月,已达26件,死亡人数31人,伤残10余人,直接财产损失210万元。通过审理案件,法官们发现近期车祸易发时段、地带、人群等,特此提醒读者注意。 警示一 傍晚至凌晨是交通肇事多发时段 统计表明,在26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在傍晚18:00左右至凌晨6:00左右的案件有19件,占73%。在这个时间段,路上车辆相对较少,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能见度差,尤其是在二环以外的道路上,路灯稀少甚至没有路灯,驾驶者对路上的行人、骑自行车者,往往走到跟前才能发现,再采取制动措施为时已晚。 警示二 受害人中有半数祸起横过马路 在26起案件中,受害人因步行或骑自行车横过马路而被撞的有13起,占50%。对驾驶员而言,对正前方的情况比较容易观察,而横过马路者具有一定的突然性,观察不够,往往容易发生事故。同时,受害人在横过马路前观察不够,也是一个因素。 警示三 城郊结合部为肇事多发地带 在市中区法院今年审结的26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真正发生在二环以内城区的案件只有3起,仅占11.5%,发生在省道103、国道104以及二环路等城乡结合部的达23起,占88.5%。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虽然城区车辆增多、道路拥塞日益严重,但由于车辆行驶速度较慢、驾驶人员文明驾驶程度较高、交通管理较为严格,一般性的交通事故较多危害性不大。但在二环路、103公路、104公路上,行驶车辆较少,一般车速较快,驾驶员的谨慎注意程度较低,加之交通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因而重大交通事故便频频发生。 警示四 肇事者中农民、无业人员和个体司机占多数 在26起交通肇事案件的27名被告人中,被告人为农民、无业人员或个体司机的为22人,占81%。一般来讲,相对于城市驾驶人员而言,农民、无业人员和个体司机的文明驾驶观念较为薄弱,或超速行驶,或无证、无照上路,或酒后驾驶等,或肇事逃逸,或超载,或强拐逆行,造成交通事故。同时肇事车辆中重型货车和农用车辆居多。 针对交通肇事多发、后果日益严重的趋势,法官呼吁,驾驶人员要增强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驾驶。广大群众在自觉守法的基础上,遇有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案件发生时,应当积极举报,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有力地制裁。同时,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前述交通肇事多发的各种情形下,要谨慎上路,注意安全,避免成为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