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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仁被掳案二审 原告要求法院促日本政治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8:43 人民网

  中新网10月27日电据共同社报道,二战被掳劳工刘连仁的遗属向日本政府要求损害赔偿一案的二审26日在东京高等法院进行了口头辩论,庭审最终在遗属方律师团提出“由高等法院做出和解劝告,以促使政府进行政治解决”的强烈要求之后结束。

  刘连仁在二战中被日本强掳至北海道,在不知道战争结束的情况下在山中度过了13年逃亡生活。他已于2000年9月去世,享年87岁。

  在终审之前,刘连仁之妻赵玉兰(82岁)通过录像做出了陈述意见。在录像中,她哭诉道:“丈夫失踪的那段时间里事事都很艰苦。还曾与孩子一起爬到山上痛哭”。

  日本政府方面则拿出了事先准备的书面陈述,主张“政府和刘连仁没有雇用关系,国家没有义务照顾其安全”。

  该案的审判长为西田美昭,宣判日期将在日后指定。

  二战中国劳工刘连仁遭强掳案在日本东京二审审结

  中新网10月9日电据日本中文导报9月28日,围绕中国人刘连仁(已故)在二战中遭强掳而提起诉讼的二审控诉在东京高等法院审结。

  此次刘连仁之子刘焕新来日是参加二审的第十一回控诉审。在28日的法庭审理中,刘焕新律师团的4名日本律师先后以总结性陈词的方式,对刘连仁受害经历的细节、日本外务省销毁罪证的事实,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问题展开了全面充分的论述。

  相比之下,日方的律师团则根本未提出任何质疑。最后法庭裁定,日方律师团必须就对方提出的多条控诉于10月26日交出最终的答辩状。

  事后刘连仁案的日本人支持者们表示,当年,刘连仁是在不知晓战争结束的情况下从北海道的劳动地逃出来后,在山里生活了大约13年。东京地方法院在2001年7月以“国家无答责”这一法理规定否定国家对《国家赔偿法》实施前的行为负有责任为由,否定了国家对强掳事件负有赔偿责任。

  根据国际法的原则,二战期间的战争受害者,个人追讨战争侵害赔偿可不受时效的限制。本案之所以拖了这么长,原因并不复杂。关键在于日本政府不肯承认在二战期间对中国所犯下的罪行。打印此条新闻到中日论坛交流写信谈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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