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也要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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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8:5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林声蛟)昨天,记者从东莞市有关部门获悉,东莞全面启动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全面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对从事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养殖使用证。 据了解,实行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后,领取了养殖证的持证人今后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当水域、滩涂受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证向排污单位或个人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另外,养殖生产者要持证才可以申领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和进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资格认定,从而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业的管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按计划,全市今年将发放养殖证1500本,面积2000公顷,占全市应发证面积的四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