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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报批”现在建 荔湾桥中街违法建筑被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8: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影霞 通讯员/张文涛)昨日,大坦沙桥中街响起来轰隆隆的声音,两幢正进入第三层立柱施工的新建筑,不是继续建设,而是被拆除。因为它是该地区新出现的违法建筑。

  这两幢违法建筑共占地约25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745平方米。分别位于桥中街河沙村沙头顶二街13巷2号北侧以及沙头顶二街11巷2号北侧。昨天上午,区城管办、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约200人,对两幢在建新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依法强制拆除的两幢建筑中的新违法建筑,最近在抢建赶建的时候,被城管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昨日,在拆除中,有一幢违法建筑的事主拿出“报批手续”,称自己的建设工程是有合法手续的。城管执法队员检查后,发现该批件的日期是1995年,要求在1997年前施工完毕。近9年前的批件已属过期作废,现在仍按此件建设属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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