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令”首次贴到老赖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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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0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郭颖摄影报道)对付“老赖”有何良策?黄浦区今年率先推行在其家门前张贴“限制高消费令”的新措施。昨天,黄浦法院执行庭将两份“限制高消费令”贴到了“躲债在外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消费达7万多元(含利息等)的王某家门口及其大楼的公告板上,让社区监督。 记者看到,“限高令”规定其只能保留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并不得在宾馆、酒楼、健身房、网吧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外出旅游、度假;不得乘坐高级汽车和飞机,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买房投资等。如其违反禁令,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将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该令直至其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