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司机肇事后碾死受害人 故意杀人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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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09 新华网 |
王某和妻子宋某吃过晚饭,到家附近的中街散步,在过马路时突然被一辆轿车撞倒。肇事轿车停了一会儿,突然启动从宋某的身上轧了过去。宋某因头部损伤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姜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王某4.6万元。 目击者:亲眼所见肇事经过 一名出租车司机作为目击者讲诉了事情的经过:“2月9日晚,我看见一辆深色的本田轿车从东向西行驶,从后面撞上那两个散步的一男一女。两人被撞倒后,男的倒在车左前侧,女的倒在车右前侧,肇事车停了半分钟,突然一给油从那女的身上轧了过去。然后,我看见那个女的头下现出一摊血迹,被撞的男子也受伤了。我回头记下了车牌号,我车内的女乘客也打手机报警。当时地上倒的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根本不够一辆车通过。” 自首司机:不知道自己撞人 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今年42岁的姜伟前科累累:1979年,因行凶伤人被劳教2年;1983年,因殴打他人被劳教3年;1988年,姜伟再次因殴打他人被劳教1年。 2月10日,事故发生后姜伟自己到沈河区交警大队自首。但9月1日开庭审理时他却说:“我是正常行驶的,并不知道自己撞人了。因为我的车车况不好,大灯也不亮,当时车内音响声音也很大。我好像感觉车子‘砰’地一声,但没在意。第二天看见车刮了,感觉自己是撞人了,就去投案了。”而警方提供的情况为,肇事车车况良好,前风挡玻璃有蛛网状的裂纹,保险杠破损。(来源:时代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