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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25 南方都市报

  深圳交警提速

  新勤务制度改革下月全面启动

  明确规定特区内车祸出警时限

  无伤亡小车祸由路面民警搞定

  本报讯深圳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将大提速。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外公布,勤务制度改革下月起全面启动,将在特区内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口岸五个大队全面推广实施。此次改革规范了交警岗位职责、明确了工作程序、细化了考核标准,旨在严格管理队伍确保道路畅通。

  量化执勤时间

  据深圳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介绍,新勤务制度首先对交警岗位职责进行了详细划分,量化了交警的执勤时间。制度要求,各大队值班大队长7时30分至9时30分、16时至19时必须在大队指挥室指挥调度,其他大队领导每天到挂点中队站点1小时;遇三级拥堵和重大交通事故,大队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疏导。

  中队长每天定点站岗2小时,每周路面执勤时间不少于20小时。

  路面执勤民警对仅涉及车辆损失的事故必须快速处理,固定岗民警在高峰时段(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必须站在路口指挥疏导。

  明确工作程序

  交警工作程序则是新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其操作性、针对性强,分别划分为工作时间、岗前准备、岗前训示、上岗、签到、报岗、特殊勤务报告、交接班、下班整理等九项内容。

  细化考核标准

  此外,对交警的考核标准,也从单纯考核民警的到岗到位和纠正违章数,转变为考核民警的综合管理效果。固定岗的民警管辖区域为路口及4个方向100米内,违章停车查处率、治安(刑事)案件先期处置率等均要达到100%;巡逻民警对事故、拥堵主动发现率要达到50%;市区大队辖区主干道每公里违章停放车辆不超过5辆、不按线行驶机动车不超过8辆、其他违章不超过20宗。

  增加人文关怀

  再严格的制度也不能缺少“人文关怀”,新勤务制度中首次规定了交警“歇脚”时间,在交通状态良好时,固定岗民警可在岗亭值守,巡逻岗民警每小时可休息10分钟等。

  新式装备上阵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深圳市政府对交警进行了全副武装:三个高速公路大队的17辆巡逻车首次配备了应对路面违法犯罪车辆的各种设备,如:GPS卫星定位系统终端、车轮锁定装置等;根据要求,交警局决定对新购置的211辆摩托车采用“2004式”外观制式,特区内的执勤交警下月起配备250CC或者750CC的大马力警用摩托车,并配备重达4.5公斤的11件警用器械。

  出警承诺

  主干道10分钟 次干道20分钟

  特区内车祸出警时限分四类,交警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可投诉

  本报讯如果你在深南大道、北环路、滨海大道等主要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报警后10分钟内仍不见交警来,请立即拨打热线电话0755-83162888进行投诉。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就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的时间公开向社会承诺:在上午8时至晚上10时期间,主干道10分钟内到达,次干道、高速公路20分钟内到达,支路30分钟内到达。

  交警部门根据特区内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路段的远近、重要程度及交通流量,从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将道路分成四类进行管理,规定各大队在接到报警后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详情见右文)。而从每晚10时至次日8时期间,交警则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无论路途远近,10分钟内保证到达事故现场。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还相应建立了监督机制。如果你发现交警不作为,或没有履行以上承诺,可拨打交警局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55-83162888投诉,交警部门将迅速对处理程序进行倒查。如查实确有不作为行为,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民警的责任,并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诫勉谈话、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等处分,处理情况也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特区内道路分类及承诺快速到达现场时间

  一类路段

  8时至22时,接警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包括: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北环路、滨海大道、滨河路、莲花路、红荔路、笋岗路、泥岗路、布吉路、文锦路、东门路(东门/深南路口-雅园立交)、人民公园路(公园/解放路口-笋岗桥)、宝安路(宝安/笋岗路-宝安/嘉宾路口)、人民南路、新洲路、彩田路、皇岗路、华强路、上步路、红岭路、沙河西路(北段)、建设路、和平路、北斗路、南油大道、深盐路(隧道口-西山吓路口)、通心岭片区、百花片区、皇岗口岸片区、火车站东西广场、沙头角片区。

  二类路段

  8时至22时,接警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包括:湖贝路、新园路、人民南路、晒布路、嘉宾路、东门路、爱国路、宝安北路、梨园路、梅园路、宝岗路、芙蓉路、翠竹路、田贝四路、桂园路、建设路、和平路、解放路、嘉宾路、红桂路、松园路、金塘街、怡景路、沿河路、罗沙路、凤凰路、鹏兴路、仙湖路、布心路、沙湾路、春风路、沿河路、文锦南路、南湖路、新安路、向西路、振中路、振华路、振兴路、红荔西路、香梅路口、莲花支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福华三路、福中二路、福中二路、振华西路、华富路、福民路、华发北路、燕南路、金田路、益田路、景田路、梅丽路、福港路、福强路、南油大道(麒麟)、南新路、前海路、港湾大道、后海大道、侨城东路、沙河东路、侨香路、龙珠路、留仙路、四季青路、沙盐路、深沙路、盘山公路、北山道、东海道。

  三类路段

  8时至22时,接警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包括:市区内一、二类以外的路段(注:南山辖区塘朗、大勘村,承诺时间为40分钟)。

  四类路段

  8时至22时,接警后2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包括:高速公路

  下放权限

  无伤亡普通事故 执勤交警搞定

  本报讯深圳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将大提速。从11月1日起,在特区内发生的一般性交通事故,不涉及人员伤亡,事主不用再苦苦等候辖区大队的事故处理民警前来主持公道,附近的执勤交警完全可以全部搞定,这样能大幅提高事故快速反应能力。

  执勤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能行吗?交警部门表示,市民大可放心。在10月26日,全体交警快速处理事故的培训工作全部完成,考试不合格者已被停职。此外,全体交警还学习了有关刑侦知识,能够先期处置一般性治安案件。

  另据了解,从明年1月份开始,市交警局将造成人员受伤和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处理权下放到辖区中队,宝安大队的宝城、新安、松岗三个中队和龙岗大队的横岗、布吉两个中队从11月15日起开始试行。同时,交警局拟将一次死亡三人以下(不含三人)事故的责任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大队,目前正在调研论证。

  辖区调整

  泥岗银湖划归罗湖交警

  三个大队辖区作出合理调整

  本报讯从11月1日零时起,福田大队与罗湖大队、福田大队与高速公路(梅观)大队的辖区范围有新调整。交警部门表示,此举旨在减少行政区域范畴与大队管辖范畴的交叉,解决梅林特检站交通拥堵的问题,做到合理布警、管理到位。

  一直以来,红岗路以西、泥岗西路以北、梅观路以东的泥岗、银湖片区在行政区域上属于罗湖区,但是由福田交警大队进行道路交通管理。调整之后,上述地段划归罗湖交警大队管辖。

  调整后,罗湖交警大队辖区为:南北方向区域划分以泥岗路辅道边(或斑马线)为分界线,泥岗路及辅道(至上步泥岗立交桥止、不含该立交桥)。

  福田交警大队辖区为:东西方向区域划分原红岭路(不含红岭泥岗立交桥)的分界线不变,银湖片区以北环路辅道边(或斑马线)为分界线,梅观路和北环路及辅道(含银湖北环立交桥)。

  同时,原来由福田交警大队管辖下述路段划归高速公路(梅观)交警大队:梅观路由彩田立交桥以北,至梅林特检站的路段(含梅观彩田立交桥,及该立交桥下彩田路进入梅观路往梅林特检站方向的匝道、梅观路由梅林特检站方向进入彩田路的匝道)。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朱倩 通讯员 杨静

  图:

  一名参加业务比试的交警为后面的队友挥手开路。昨日上午,省公安警卫业务大练兵摩托车开道警卫业务竞赛深圳赛区开赛,深圳交警局当天宣布,勤务制度改革从11月1日起全面启动。本报记者 韩一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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