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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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9:43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毛晓梅冯晓芳)一项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28日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联合发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空白。《限值》首次对3.5吨以下的轻型载客车辆按整车整备质量进行分段,并确定各重量段内汽车要达到的“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标准。如果某种车型油耗不达标,今后将有可能不准生产、销售、进口。 为确保可操作性,这项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分别推迟一年实施,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 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表示,《限值》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汽车工业未来的发展而提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