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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不再“特” 省交警总队要求严查从事化学危险品罐式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0:0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28日讯(记者良子通讯员林华)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车管所切实做好从事化学危险品罐式汽车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通知要求,各车管所要对本所辖区注册登记的罐式汽车进行查询统计,造册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特别对在异地从事营运的罐式汽车要逐车检查。对罐式汽车实行双人检验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对车辆外廓尺寸超长、超宽、超高等与登记不一致的,或有其他非法改装行为的,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改造纠正,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年检签章。对发现弄虚作假或出具虚假检验的,车管所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并上报质检部门通报查处。

  作者:良子 林华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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