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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私家花园”限期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0:0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曹爱方实习生徐叶青)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11月1日起,我市将对城区范围内擅自占用、毁坏绿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目前,甬城居住区内擅自占绿、毁绿问题相当严重。据初步统计,城区被擅自占用、毁坏的绿地面积达到了1.5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内绿地被擅自改成停车位等占绿毁绿现象比较普遍。

  据介绍,这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建成区及鄞州中心区,对象为1997年以后交付使用并实行物业管理的新建居住区。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为:擅自在计算居住区绿地面积的“私家花园”内改变绿地性质的;擅自在居住区绿地内改建停车场、搭建构(建)筑物、设置标牌以及铺装等改变绿地性质的;擅自在居住区绿地内堆放、搁置等占用绿地的。

  据悉,专项整治工作将从今年11月1日开始至明年6月底为止,其中集中整治工作计划于今年冬季基本完成。专项整治以自我整改为主,自我整改期限为专项整治公告发布之日(11月1日)起20个工作日。

  另据了解,改变绿地性质须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缴纳易地绿化费,这一费用最高为每平方米4000元。改变200平方米以下的绿地的性质,目前委托市城管局审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改变绿地性质行为,还要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进入报批程序。(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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