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耕地集中种田能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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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0:59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黄颖)如何在解决农村土地丢荒弃耕的同时促进农民的增收?记者昨天从市农业局获悉,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采取转让、互换、转包、租赁等灵活多变的形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逐步将耕地集中给种田能手,获得农业规模经济效益,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17349宗,涉及300个村、98289户、面积97607.7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4.1%。其中不乏成功典范,如潮阳区和平镇先后引导该镇的下寨、中寨、塘围、里美等村把较为边远的闲置土地共3400多亩,转包给种粮大户马镇顺。目前,马镇顺承包范围扩至和平、贵屿、峡山、胪岗等4个镇10个村,承包面积超过3800亩,创办了“汕头市潮顺粮食生产示范场”,年水稻播种面积7600亩,成为全省种稻第一大户,获得2003年度“全国种粮大户”和“全省种粮大户”荣誉称号。 土地经营权流转“激活”了耕地,但流转管理还不够规范。目前全市土地流转17349宗,签订流转合同的只有2554宗。部分自发的土地流转,由于双方图方便,往往采取口头协议,没有通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用来规范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给日后双方纠纷埋下隐患。 目前,我市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较慢的纯农地区,土地仍是农民的“保命田”,土地流转发展相对较慢;农村经济发展和劳力转移较快的地方,农村强壮劳动力大多转向二、三产业。针对这种情况,我市将继续采取转让、互换、转包、租赁等多种形式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到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家庭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坚持不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