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跨国企业违反《工会法》现象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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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1:25 人民网 |
刘声 “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阻力大、组建率低,一些跨国公司和知名民营企业阻挠建会情况突出。”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最新的《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中这样说。 据了解,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日前对辽宁、上海、浙江、云南、湖北、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无视我国法律,公开抵制组建工会。 “沃尔玛、美国柯达(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的美国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集团的8个子公司、深圳富士康集团公司、广州镇泰集团公司、中达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希捷国际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及很多地方的肯德基、麦当劳等外资企业和知名私营企业,成立、运行多年,至今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全总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截至2003年底,我国非公企业达73.4万家,工会会员有2487.9万人。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大量增加,企业工会组建过程中却遇到不少阻力。 据《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介绍:“沃尔玛目前在我国17个城市开办35家商场,没有一家商场建立工会组织。沃尔玛总部设在深圳,深圳市总工会主席亲自上门做工作,第一次会见谈建会问题被婉拒,第二次干脆拒绝接见,理由是‘沃尔玛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沃尔玛抵制建会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上海因为沃尔玛拒建工会,没有让其在上海投资。” 全总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沃尔玛中国分公司在华企业约有1.9万名中国员工,在深圳、大连、昆明、北京、厦门、福州等城市开设商店,均未建立工会组织;深圳、大连、昆明等城市的总工会工作人员曾分别与沃尔玛进行接触,但各地沃尔玛均摆出不合作态度,抵制组建工会。 据介绍,美国柯达(厦门)有限公司也长期抵制建立工会。柯达公司提出:建立工会组织是工会内部的事,与企业无关;柯达是公司的品牌,任何组织不能随便使用,工会组织不能称为柯达公司工会;公司不为工会组织提供办公、活动场所,工会的办公、活动场所不能设在公司内;公司管理人员也不能参加工会的活动。 “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外资和私企怕职工组织起来与自己对着干,怕建立工会增加经济成本,怕卷入政治影响生产经营。因而对组建工会采取消极拖延态度,有的甚至公开阻挠建会;二是少数地方政府担心组建工会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因而对工会组建不重视、不支持。”全总法律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透露:“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GDP增长,重资本,轻劳动,忽视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存在明显的政策性违法现象。如广东的‘土政策’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暂缓组建工会’、‘五年内可不参加社会保险’,执法检查要经过某些机构甚至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给企业挂免检‘绿牌’,为劳动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开绿灯’等,这些政策明显违反《工会法》,且涉及面广,协调处理困难,对职工权益的维护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劳动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不健全,政府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维权机制,也使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部长郭稳才建议,各地要抓住典型案例,依法予以突破和惩戒,从而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工会组建工作排除障碍。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