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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霞杀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1:4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廖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女警察何丽霞被控杀夫案,10月28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公诉人举出多份证据,指控何丽霞故意伤害致死丈夫高彦明,何丽霞神情镇定地推翻曾在侦查阶段做过的有罪供述,坚称其夫醉酒自杀,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高彦明系自杀?他杀?能否排除合理怀疑等问题成为庭审的焦点。何丽霞的两位辩护律师张成阁、孟宇欣向法庭提出了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应按“疑罪从无”下判的辩护观点。对于高彦明父母所提的45万元巨额民事索赔,何丽霞称高彦明非她杀拒绝赔偿。法院将择期宣判。庭审直击指控:家庭暴力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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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说,2003年12月5日凌晨3时许,何丽霞因嫌丈夫高彦明醉酒晚归等原因,何、高二人在家中发生争执、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何持刀在高的右侧胸部及背部连捅2刀,后高彦明被何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4时25分死亡。

  法医鉴定认为高的死因是被他人刺破肝脏致大失血死亡。公诉机关认为何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我爱我夫何由杀他?

  9时35分,身着桔红色宽大囚服的何丽霞在一位女法警的带领下步入法庭,她的表情难见慌乱,也没有将目光投向旁听席,而是直视前方,径直站进了被告的木栅栏。她一反平时说话快速的习惯,针对公诉人的指控,何丽霞反复强调,她与丈夫夫妻8年,感情深厚。她说:“……我们夫妻非常恩爱,相亲相爱,美满幸福。我不可能拿刀去捅我心爱的丈夫……”说到动情处,何丽霞嘤嘤哭泣,她不停地从黄马甲的口袋里掏出纸巾擦泪滴。何丽霞:我不可能执法犯法

  何丽霞向法庭供述了当时的情况:“当天我有病在家。他凌晨3时才回家。我们发生了争吵,争吵中他不知从哪里拿来一把刀,向我捅来。

  我就和他开始夺刀,结果我只是夺过了刀鞘,并且摔了一跤,然后我扑了过去,他把刀放在了地上,我就捡起来,往外扔,他又过来把刀夺了过去,自己捅入了腹部……我没有伤害他的目的、动机和预备。”本报记者廖明花絮高母跪地哭诉

  庭审刚一结束,发生了谁也没有料到的一幕:高彦明枯瘦的老母突然冲到了审判台前,双膝跪地哭喊叫道:“我的儿冤死了,为我的娃娃申冤……”见此情景,主审法官王艳萍赶紧走上前搀扶起老人,对老人说:“你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在法官和法警的劝慰下,老人渐渐平静了下来。法庭不让记录

  尽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记录不在“审批”之列,但在昨天的庭审中,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十多家省城新闻单位的数十位新闻记者未被允许摄影、摄像、录音,甚至连记录权也被“剥夺”。无奈,旁听席上的记者们只能靠记忆了!

  本报记者廖明(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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