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长春出租车养路费减免标准出台 10月多交费用下月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3:56 人民网

  昨日(10月28日),记者在长春市出租车征费所获悉,关于2004年调整出租车养路费减免标准的文件已正式出台。文件规定,从10月1日起,长春市区原出租车养路费从原来350元/月标准调整到300元/月,营运的中小型客车按原征收2吨的小型客车405元/月标准调整到380元/月。凡是在文件出台前先缴完10月份和11月份养路费的司机,其多交部分钱款将在下月缴纳养路费时自动顶费。

  同时,文件规定,长春外五县(市)榆树、德惠、九台、农安、双阳等地,其出租车养路费也由原270元/月标准调整为240元/月,原330元/月标准调整为280元/月。

  另外,根据“非典”时期减免政策,对2003年非典时期一直未办理报停业务的营运出租车、中小客车多征的部分养路费给予退费,也将在交费时直接抵缴应缴的费款。(邹智威高蕊晨)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