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行公务员工资改革 富裕部门工资将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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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7:12 燕赵晚报 |
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成为这场改革指向的对象。该负责人表示,上海的改革,将实行“限高、保中、补低”原则,即对“阳光工资”设置一个最高限额,比较富裕的部门岗位工资再高,也不得超过此数 发表评论公务员“阳光工资”改革已在申城悄悄实行。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视察活动中,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本市“阳光工资”改革主要体现在工资外收入分配,也就是所谓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部分,有关“阳光账户”已在部分机关试点施行;同时“阳光工资”将设置一个最高限额。 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成为这场改革指向的对象。该负责人表示,上海的改革,将实行“限高、保中、补低”原则,即对阳光工资设置一个最高限额,比较富裕的部门岗位工资再高,也不得超过此数。而对一些收入本来就居于中间水准的部门,则继续使他们保持现有水准。对一些收入偏低的部门则采取补贴的方法,使他们的收入水准相应得到提高。从而最终达到公务员工资外隐性地带阳光化,长久以来的部门、级别和地区间公务员收入落差将大大缩小。 “这意味着过去在‘工商、税务’等较富裕部门公务员不愿调往档案局之类较清贫部门的现象,将得到根本改变。”有关人员透露,其实上海的阳光工资改革去年就已在一些市级机关悄悄开始推行,今年起又在一些区县开始推行。在这些单位,工资外收入分配已实行“阳光账户”,但一切都还在试点阶段。有关年金制和福利制的设想仍在进一步探讨中,相关标准还未正式制订出台,相关先行改革也需进一步细化。 (来源:新闻晚报 记者程贤淑) 创新分配激励制度 上海欲建公务员年金制福利制 据介绍,上海将创新分配激励制度,完善机关工资外收入统一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的公务员年金制度和福利制度。同时要构建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适应事业发展的收入分配体系,探索事业单位财政投入模式改革,并制定对基础研究、战略高科技研究、重要公益性研究等事业单位人才收入分配的扶持政策。 为了推动分配的创新,本市将落实单位领导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的责任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创新分配制度,积极探索股权、期权、特殊贡献分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利润分享、年度奖励、风险收入、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等多元分配形式。建立一批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样本单位,跟踪改革进程,引导和鞭策各单位创新分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