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修改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法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02:07 人民网 |
新华社莫斯科10月29日电(记者郭建国)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29日晚以365票赞成、64票反对、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读通过普京总统提交的关于修改地区领导人选举办法的法案。 俄总统驻国家杜马全权代表科索普金向媒体介绍说,根据这项法案,俄89个联邦主体的行政领导人不再由地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提名,地区议会选举通过产生。俄总统将在地区上届领导人任期届满35天之前提出下届领导人候选人,地区议会应在14天之内就总统提出的人选进行选举。赞成票超过半数时,该候选人当选。如果该候选人未能获得地区议会通过,俄总统将在7天内提出新的候选人。地区议会如果再次否决俄总统的提名,俄总统可以宣布解散地区议会,并任命地区临时领导人。地区领导人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连选连任。 俄国家杜马主席格雷兹洛夫当晚对新闻界说,国家杜马代表对普京总统提交的这项法案进行了建设性讨论,并对进一步完善该法案提出了许多具体建议。 普京是9月28日向国家杜马提交该法案的。根据规定,法案经国家杜马三读通过后,将移交议会上院审议批准,最后由俄总统签署生效。 9月初,俄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市第一学校发生人质事件后,普京总统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巩固国家统一、加强国家安全体制的措施。修定联邦主体行政领导人选举办法是其中之一。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