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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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5: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有佳报道:经过一年努力,浙江省湖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9月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非公企业职工公积金缴存人数新增11000人,其中农民工占到8000多人。 湖州市是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从去年底开始,该市拆除了公积金制度的城乡“藩篱”,打破了城乡居民户籍、身份界限,明确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让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享公积金待遇。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31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