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也是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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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7: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镇江 吴之如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可算是旧中国落魄文人中的嗜书如命者。虽说“愈过愈穷”到了破衣蔽体粗食果腹都难以为继的地步,却还是要读书,以致“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直到“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被“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他的偷盗被打致残,动机除了糊口活命外,更要紧的还是窃书以解精神饥渴。难怪一有人提起此事,“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从这个意义上看,孔乙己行窃当然并不光彩,但还是有着令人同情的地方。我们细读这篇小说,对于主人公的沦落,怎么也恨不起来,所有的愤恨最终都归结到了那个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 旧社会早已逝去,旧习气却常赖着不走。 有媒体报道说,三名外地少年流窜到武汉,在一家书店里窃取了价值近万元的新书,准备脱手时被值勤经警抓获。比起当年的孔乙己来,他们的偷书技艺可谓“与时俱进”了:手里夹块磁铁,将看中的图书里的磁条吸出,而后把书夹在腋下便能安然混过门口的现代报警装置…… 他们的窃书当然不可与当年的孔乙己相提并论。时代不同了,翩翩少年郎,本该发愤读书学本领长知识之时,却滑上邪路落草为贼,可厌可悲。尤其可恶者,他们窃书决不是如孔乙己般用以自读,而是为了销赃后满足挥霍之欲。 窃书也是偷,这一结论在今天不会有什么疑义。也许,这几名窃书贼若不是如此自甘堕落,而能从小认真读书、确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的话,不至于铸成如此大错而在大庭广众之下大丢脸面。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31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