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再削减105个名目繁多的治安管理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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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8:20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10月31日电 广东省各地仍然名目繁多的治安管理收费,今后将被进一步降低和理顺。广东将减少105个收费站,佛山、中山等6个市获准试行路桥收费年票制。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坚决取消不合法的收费和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而没有管理事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此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将分期分批取消或改按定额收费,以减少矛盾。同时,对社会反映较强烈的堤围防护费、治安联防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等,要降低收费标准。截止到9月份,广东21个地级市均已制定本辖区范围内公路收费站的撤并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其中15个市的方案已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共减少收费站105个。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去年广东共减少88个公路收费站。批准试行路桥收费年票制的有佛山、梅州、中山、江门、清远、潮州6个市;批准实行辖区内收费站统一管理、统筹还贷的有深圳、肇庆2个市;批准撤消的公路收费站其债务经审核后纳入保留收费站综合还贷的有韶关、河源、汕尾、湛江、茂名、揭阳、云浮7个市。 广东省物价局会同省发改委等近期对100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发现属行政许可范畴的26项收费项目中,24项收费均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议取消该24项收费,对农用拖拉机的两项收费由省定项目改为中央定项目,今后按国家规定执行。预计,取消收费金额约34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