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9: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说,世界各国的地铁公司,除香港外,无一盈利。不过,昨天在一个“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论坛”上,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泽成透露,该公司将借鉴香港做法,制定一项转移支付方案:向地铁沿线的房产商征收某种税费、或特许地铁公司开发沿线房地产,以补贴地铁建设。 又据说,在上海,因为地铁的建成,沿线房价可涨500元左右。其实,房产商借“地铁上盖物业”概念坐收渔利,在中国凡有地铁的城市里大同小异,在广州也非常流行。在这种情况下,地铁部门提出“分一杯羹”的要求,是否合理?这种模式又是否有利于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呢? 从买房者角度看,自家的房子位于地铁沿线,出门方便,升值潜力也更大,可说是卖方赚钱,买方开心。较高的价值、较大的需求必然对应较高的价格。因此,从经济学上说,地铁沿线房价略高无可厚非,它起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正印证了经济学家茅于轼“价格万岁”的呼告。 然而,买房者没意见,并不代表现状的合理———对于房产商,自己的开发用地靠近地铁线,也许是一种机遇、或者是一种“公关”的成果,其有形成本并无明显增加。我们知道,一种商品正常的定价应该是它边际成本的体现,因为边际成本才是充分竞争的结果,有助于降低成本、挤压价格水分。这样来看,对地铁沿线的房产商来说,这500元/平方米的差价,简直可以说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如同“免费的午餐”,价格并未体现边际成本;对其他房产商来说,这也意味某种不公。 而如果我们将地铁产业考虑进来,这种不合理和不公就更加明显了。打个比方,《道德经》里说:“道生一,一生二……”规划、建设地铁线是“一”,房产商趁机涨价是“二”,有一才有二。而事实是,房产商借地铁发财,地铁公司却没有因此得到补贴。我们知道,公共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如果亏损过大,必然动用纳税人的钱,然而使用地铁的只是特定人群,如果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补贴少数人,则容易造成社会不公。因此,在不可能大幅提高地铁票价的情况下,探讨其他筹资渠道,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我善意地希望,上海的做法将不仅缓解地铁产业的亏损,为房产业设置公平的游戏规则,也能消除此间的“公关”和“黑幕交易”。不过,在这一革新过程中,如何防止特许开发商在地铁设站等方面排挤普通开发商,或房产商将“反哺”地铁的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人们还需警惕。(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