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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年收益10%"返租回报吹牛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0:22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31日电 去年4月初,家住杭州三华园的金女士签订了一份商铺的售后回租协议后,在一年内经历了大喜大悲。

  因为拿不到商家承诺的租金,她把开发商和经营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直至今年10月13日,她才终于获得赔付。年回报10%?!

  2003年4月初,在一次温州商铺展上,金女士被福州某步行街打出的“返租回报”打动了。“带租约销售,承诺保租3年,年租金为房款的10%,月租抵月供,月月有盈余。”

  接下来,金女士看中了一间临街一层的商铺。她细细一算,商铺面积2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5万元的单价,需要投资30万元,前三年共能拿9万元租金,还可以转手赚差价。

  包括金女士在内,数十位浙江人购买了该商铺。

  随后,由于该步行街招商一直未能完成,已经开张的商铺经营也很不景气,去年8月起金女士发现,每月的2500元租金,迟迟没有进账户。

  由于停发租金、退租者众多,步行街的商铺售价一路下跌,从每平方米近1.5万降至1万元。

  今年9月份,金女士向福州当地法院提交诉状,要求退还全额购房款,并给予适当赔偿。10月13日,开发商和经营公司与金女士进行庭外调解,答应在退款基础上,赔偿5万元。承诺不一定能兑现

  近年来,“返租回报”、“带租约销售”、“利润共享”、“保底分红”等商业地产模式层出不穷。

  虽然叫法五花八门,但其实都是售后返租。商家以“先销售后承租”的方式吸引买家,借此推动销售,快速回笼资金。但是,商家的承诺建立在一系列假设上:所购的房要租得出去,租金要很高,承租人要有良好的支付能力……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影响全局。

  事实上,一个商铺三年之内如果做不旺,无论是发展商还是消费者,往往将难以坚持。

  正因这种种风险,售后返租被国家明令禁止。2001年6月1日,建设部施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禁止开发商一次性给予经营回报,实属变相打折的售房行为,从而给售房返租泼了瓢冷水。

  很多开发商却做了变通。“售后返租”经营方不再是开发商,而是作为第三方的专业经营公司。但是,风险依然存在,有些小业主甚至深套其中。要提防后市风险

  法律界人士认为,既然售后返租作为一种销售模式长期存在,并且隐藏了相应的风险,那么投资者需要慎重下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售后返租方式包括两层法律关系,一是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关系,二是购房人与第三方的委托租赁关系。风险集中在租赁环节,一旦不能实现包租,损失只能由租户或第三方承担。“购房人看中的是投资回报有保证,一旦出现投资失败时,如果只能追究经营方的责任,小业主的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陈律师说。

  他建议,应当有相关机构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购房人应当约定尽可能长的包租期,在国外,带租约销售多数为长期租约,投资回报相对稳定;最好还能规定,如果不能兑现承诺,业主有权退房。“售后返租风险主要在于后市变化。如果购房人期望的是长期回报,一定要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作者:董捷)(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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