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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兽药管理条例》下月开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1:21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王艳)从11月1日开始,您带着宠物去看病时,兽医在给您的宠物用药时也要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了。

  11月1日新的《兽药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新《条例》中规定:养殖场、养殖户要建立完善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这意味着,动物的“待遇”大大提高了。

  同时,根据新《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不得继续审批新兽药、发布地方标准和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这是10月29日记者从省农牧部门获悉的。(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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