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特困未成年人“减负”可申请教育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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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2:49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0月31日电 记者安洋今天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四类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可以申请教育救助,继续完成学业。 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对象具体为: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属于城市“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未成年人;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申请教育救助的程序为: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