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了行道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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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15:2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段程瀚叶滕 宁波晚报讯镇海法院日前宣判了一起交通事故车损骗保案件。胡某、戴某、方某三被告人或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隐瞒真实情况,以图从保险公司骗取高额保险金。 3月12日晚10时许,胡某酒后驾驶“奥德赛”商务车,在海曙区望京路、永丰路交叉口,与一行道树发生碰撞。他为出事车辆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但他自知事故因酒后驾驶而起,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为获得保险理赔,胡某在交警赶来处理事故时谎称自己当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驾驶该车辆的是由他酒后特意叫来接他回家的朋友戴某,戴某不在现场是因为受了点伤去医院了。 为了应付日后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讯问记录,当交警开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书》后,胡某又立即与朋友戴某、方某商定,由戴某出面承认驾车出事,方某想办法伪造一份戴某受伤后就医的病历卡。 3月22日,胡某向承保该车辆的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支公司提出理赔,并与保险公司共同确定损失为人民币103442元。但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了疑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胡某保险诈骗最终未能得逞。 法院认为胡某、戴某、方某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一审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