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多少“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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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0:37 红网 |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12部委日前再次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都要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据了解,此次被要求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包括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10月30日《华西都市报》《海峡导报》等) 此规定的重大意义无需多言。但令人不解的是,早在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就已下达过类似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都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3月23日,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公共文化设施加大开放力度,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3月24日《京华时报》) 当时此规定一出台,各方反响强烈,可谓好评如潮,盛赞有关部门给未成年人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而据媒体报道,5月1日之后,尽管部分公共文化设施已开始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但执行力度还不够,如存在开放时间过短、容纳人数有限、现场持续混乱等情况,甚至还有一些场馆没有执行此项规定,或打擦边球,以种种理由拒绝免费开放等。而现在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再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此类场馆要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到底以哪次通知为准,相关场馆现在是应免费开放还是可以再等上两个月,到明年再说? 诚然,此类场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在带来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自身将面临诸多难题,如:资金困难、人手有限、场馆正常秩序难以维持等,这需要一个调整和适应期,有关部门3月底出台了规定,5月就要开始执行,或许有些匆忙,导致一些场馆无法严格执行,因此有关部门出台了“再通知”,但这样的“通知”是否有些草率和不负责呢? 政府部门出台的通知理应具有权威性,一旦出台,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也有责任监督落实,对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等。如在5月1日以后,出台这项通知的12部委就应组织对各地场馆进行检查,对有执行不力的场馆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当然如果有关部委发现各地场馆确实普遍存在一时难以克服的困难,无法严格执行。就应认真反思自己出台通知时是否有不完善之处,并及时向公众解释说明甚至致歉。而现在发布一个“再通知”,将“免费开放”时间推迟数月,而没有丝毫的解释和说明,怎能让公众信服?各场馆在接到这样的通知后,是否会一笑而过,觉得上面的规定也不过如此,没准还会出台“再再通知”,将时间再往后推?而对于那些望眼欲穿,能够免费进入这些场馆的孩子们来说,到底还要再等多久才能盼到这项政策的落实? 其实,“通知”——“再通知”——“再再通知”,也是不少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弊病。原因是多方面的,或是下面执行不力,需要“再通知”强化一下;或是当初制定“通知”时不够审慎,下面根本无法落实,只得出台“再通知”过渡一下。新华社刊就曾刊发图片新闻:四川省某县教育局下发了一个“关于某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规定贯彻规定”成为不少部门的工作习惯。从本质上来看,这也是一种形式主义,久而久之,不仅各项规定和要求无法落实,更为影响政府部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看来,“再通知”现象的确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了。(稿源:红网)(作者:朱慧松)(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