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了孩子灿烂的明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1:46 大江网-江西日报

  ——记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于都县法院

  近年来,于都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用火热的爱心筑起了一道关爱未成年人的铜墙铁壁,挽救了一只只迷途的“羔羊”,换回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在近日召开的第四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大会上,该法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给一次机会,换来光明前程

  李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回到教室与同学们一起上课。

  17岁的李某是于都某中学学生,去年因一念之差参与抢劫,其父母听说后如晴天霹雳。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这种行为会被判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儿子的学业尽毁,前途渺茫。于都县法院的法官们通过细致调查,发现李某参与抢劫只是一时冲动,没有造成恶劣后果,于是决定从轻量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宣布判决后,李某泪流满面,他说,光明之门在他面前重新开启了。

  当李某回到学校时,却被校方告之其品质太差不能来上课。绝望之余,他首先想到的是法官们的温暖。法官二话没说,带着李某来到校长办公室。

  重新步入课堂的李某像变了一个人,不仅认真上课听讲,还成了班上的做好事积极分子。

  法官给予的一次机会,换来了李某灿烂的明天。的确如此,只要是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于都县人民法院都会组成青少年合议庭、指定辩护人、通知其监护人或学校老师到庭参加诉讼、实行不公开审理等举措,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尽一份热心,赢得孩子笑脸

  吴某一辈子也忘不了于都县法院的法官们。

  去年他因盗窃被抓获,在定性时,身份证显示其年龄已满十八周岁,应按成年人标准量刑。但吴某的父母说儿子实际年龄还未满十八周岁,但却又苦于拿不出证据,欲哭无泪。

  承办该案的法官知晓后,为慎重起见,跋山涉水深入吴某老家,通过走访调查邻里乡亲,取得了翔实的证据,表明吴某确实未满十八周岁,在量刑时从轻处罚,从而切实维护了他的正当权益。

  于都县钟某与刘某于1989年生育一女孩钟敏(化名)。2001年10月,两人经法院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钟敏判给了刘某。然而刘某性格暴躁,加之有酗酒恶习,经常无故打骂女儿,2002年1月干脆让女儿辍学,让她外出广东务工。钟某闻讯,于去年3月到县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变更由钟某抚养,但户口已转在刘某名下的钟敏,已与刘某失去联系达半年之久。按说这个案件已画上了句号,可为了钟敏的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利,法官们几下广东,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终于寻找到钟敏。

  钟敏重返学校的那天,对着送她上学的法官们深深地鞠了一躬,深情地说:“感谢叔叔阿姨们,我一定会努力学习的。”

  铺一张网络,营造良好氛围

  每到节假日,总是能够看到于都县法院的法官和一些“问题学生”在校园里谈心的情景。这是法院与学校开展校园联系点活动的一个缩影。

  2002年起,该法院与于都县部分中小学校联合创办了青少年维权联系点。法院向学校派出1名庭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另派3名法官作为法制辅导员。他们在校园内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法制课、创办一块法制园地专栏、办好一个模拟法庭、写好一篇法制宣传文章、举办一次法制知识竞赛。法院还通过邀请学生参观法庭、旁听案件开庭、参加宣判大会、组建家长学校等措施,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构筑学生健康成长的大环境。

  (肖承明 蔡晓荣 本报记者刘勇 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