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禁止开挖新修道路 违规者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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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2:1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梁健报道:日前,赣州市对城区道路开挖推出新规定,禁止对城区内新修道路开挖,有关部门对此也不再审批。此举一推出,赣州市民纷纷叫好。 赣州市决定,从10月21日起对城区内新修的道路禁止开挖,城管部门也将不再对此进行审批,今后有关单位若要对新修路面进行施工,则推行非开挖技术,采用“顶管”作业;对一些非新修的道路,要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开挖,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同时,该市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