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11月1日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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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2: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黄勇 今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一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家级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这些法规、标准涉及衣食住行,事关千家万户,记者昨日请南京市部分有关专家、官员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衣 纺织品启用13项新标准 随着天气转凉,保暖内衣又成了百姓的消费热点。从今日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照国际上生态纺织品的规范而设的针织保暖内衣等13项纺织行业新标准也将开始实施。其中的几项强制性标准将更加注重对穿着者健康的保护,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织保暖内衣行业相关标准刚出现便遭遇误解,国内不少的媒体均报道称,针织保暖内衣新标准明确规定,今后无论使用何种保暖材料,其成品外包装上均须标示“保暖率”及“单位克重保暖率”。凡标称“保暖内衣”的产品,保暖率不得低于30%,即确保至少30%的热能不散失。厂商在促销时禁止以暖卡、炭卡、热力卡、暖力卡、塞维卡、魔卡等五花八门的名称以及“一件抵三件”、“三层赛羊绒”等“噱头”广告欺骗消费者。不过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近日作出声明强调称,今日起实施的标准根本没有禁止暖卡等宣传的规定。检验产品的依据是产品所明示的执行标准和没有明示的强制性标准。 声明强调,按照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按照《针织保暖内衣》标准要求,保暖内衣的主要功能指标———保暖率可以明示,也可以不明示,这属于企业自愿行为,并非强制规定。按照规定,执行该标准的产品,保暖率不得低于30%,但并不考核平方米克重保暖率。 因人体基本上呈弱酸性,服装尤其是贴身穿着的内衣,如果酸碱度偏离过多就会对人体健康不利。声明强调,强制性国家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对PH值、甲醛的含量作出了强制的限制指标———服装PH值必须在4.0-7.5之间。不过也没有强制要求,甲醛、PH值等指标必须在产品上明示。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将大大促使打造内衣知名品牌的生产商们,必须在科技含量和绿色健康方面多下工夫。 食 新规把好“进口关” 今日起,市民食用肉制品又多了一道安全防线。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经修改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也须分处方和非处方,抗生素、激素和生物制品类的兽药须凭兽医处方才能配制。江苏省畜牧兽医总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化兽药用药的安全管理,能有效避免和杜绝过量服用兽药的牲畜禽类所存在的安全卫生隐患,使食用“放心肉”更加放心。 畜禽或宠物生了病用人药来医,是许多兽药店和宠物医院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专家表示,给家禽及宠物使用人药,特别是使用人用抗菌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抗菌素在动物体内的排除主要通过新陈代谢功能完成,这需要一个过程。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抗菌素的使用,在一段时间内就提取它的奶、蛋、血液、脏器供人食用,抗菌素就会通过食物链间接传递给人类,在人体内形成抗体。 新《条例》确立了兽药处方和非兽药处方分类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兽药将和人用的药一样,被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兽医将根据动物的病情对有必要使用处方药的开具处方,消费者必须持有处方才能购得处方药。新的《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条例》还对兽药的经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只有通过有关部门资格审查获得经营许可的才能经营兽药,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绝对不准经营兽药。对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也于今日起开始实施。由于我国进口肉类产品包括了很多肉类副产品,如牛肚、凤爪、鸡翅等,该《规定》旨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防止疫情传入。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规定,今日起,所有药店均不能再卖氯胺酮,氯胺酮原料药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其制剂必须全部在医疗机构凭处方使用,零售企业不得经营。 住 出租房屋不登记备案最高罚1万 一项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于今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实施后,出租房屋跟以往有什么不同?对房屋出租方又有些什么新的约束? 南京市房产局的相关专家表示,大量的外来人口使得南京房屋出租的生意一直很红火。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使租房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很好的保护。 新《办法》规定,房屋租赁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您在做房东之前,得先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一下。去登记前,最好带上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以及身份证 明。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的标准有两种:住宅租赁每件100元;非住宅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件200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件300元,这些费用都由房东承担。 另外,房东还要承担一些治安责任,督促房客办理暂住手续、对房屋进行检查,保证房屋使用安全;而房客则要如实向房东提供身份证明。对没有及时登记备案却将房屋出租的房东,市房产局制订的《办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罚款金额最高可达到1万元。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比如说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危房等等。 对于租房者来说,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房子,要留心被个别非法的中介骗钱。因为新《办法》规定,从今日起,正规的中介公司将通过银行来收取租金。 行 公路不能滥收“买路钱” 今日开始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从收费公路建设和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并有权拒绝交纳。 新《条例》对收费站密集度、收费站的“寿命”作出了规定。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收费公路不得边建设边收费。收费公路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此外,《条例》还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时不开票据,开具不是统一印(监)制的票据或开具已过期票据的,视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还明确了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并依法订立转让协议。转让公路收费权益的,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另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防专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也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01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