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辩称是“特价机”拒不退货 女大学生怒讨消费“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4: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记者 熊堰秋 李一川 徐华/文 李康/图

  昨天上午,郑州市陇海路一家新开业的手机广场门口,一名女大学生手举一张“消费受骗警示”纸牌,引来路人围观(如图)。这名女大学生说,因为商家以违反消法的“公司规定”拒绝处理售后服务问题,而且不将“公司规定”明示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她只好替商家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有个“知情权”。女大学生当街拦车投诉

  昨天上午,本报采访车行至河南农业大学门口,一名女大学生当街拦车投诉。她说她叫高萍,是中原工学院的学生,被“金鹏手机广场”(以下简称金鹏)给骗了。

  高萍说,10月24日,她在金鹏花520元钱买了一部南方高科S691型手机,当天晚上就发现手机有几个按键失灵,且听筒声音不清楚。27日,她找到商家,金鹏的一名负责人说,只要南方高科手机售后服务中心出具检测证明,可以退货。当天下午,南方高科手机售后服务中心经过检测后,给高萍出具了“该机无人为损坏”的检测单。工作人员告诉高萍,无人为损坏就表明手机是质量问题,按规定可退可换。但等高萍找到商家,商家却改变了说法,称这是特价机,出现故障后只能换不能退。

  高萍说,4天来,她每天两趟去找金鹏,第一天有个经理说得请示老板,第二天员工就说经理看病去了,第三天又称经理住院了。退机问题迟迟不给解决。店门口举牌怒讨“知情权”

  昨天上午,记者随高萍赶到金鹏,营业员告诉记者,公司有规定,特价手机不能退货,不享有三包规定。高萍当场对营业员的解释进行了反驳,称购机时没有人告知“公司规定”,而且发票上也没有标明是“特价手机”。她到郑州市消协投诉咨询时,消协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她可以退货。记者询问“公司规定”有没有在售机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或以书面形式告知消费者时,营业员的答复是:我们只是口头告知。

  再三协商不成,一气之下,高萍找到一家打印店制作了一块纸牌,站在街头告知消费者:金鹏公司有违反消法的“公司规定”,请消费者借鉴,以免上当。这时,一名自称复姓欧阳的“店长”冲上前,抢走了高萍手中的纸牌。一名男子要求高萍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问题,并对手机重新检测。商家指责女大学生是刁民

  在金鹏营业场所,一名女子指着高萍大声斥责,说她是个刁民,然后又说,不就是500多块钱嘛,态度好一些就退,像这样的态度就是不给退!

  采访时,金鹏工作人员还向消费者高萍说出了不按三包规定退货的“三大理由”:一是公司有规定,特价手机不准退货。二是消协的同志也来协调了,公司也准备退货了,高萍却找来了媒体进行采访,媒体采访公司就不再退货了。三是像高萍这样的消费者是刁民。记者录下商家背后交易

  昨天上午,记者请金鹏营业人员一块儿去南方高科手机售后服务中心,遭到拒绝后,记者陪高萍再次来到这里。得知手机没有退掉后,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售后服务只负责出故障检测单,具体处理是由商家负责的。他说,手机三包规定中明确注明,手机售出后,有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7日内可退,30日内可换。金鹏应该为高萍退机或换机。

  记者在检测室的窗户边还录下了一名检测员与商家的通话内容。这名检测员明确告知金鹏有关人员,对高萍手机故障的检测没有错误,不能按商家要求那样,“检测”出高萍的手机“没有质量问题”。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