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党政机关“禁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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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5:5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沈宫石)从10月20日开始,芜湖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严禁相互吃请及工作日午间饮酒,这是该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执政能力而出台的一项强制性规定。 该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吃请;严禁借公务、会议、学习之机相互吃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严禁指定下级单位或管理对象安排的吃请。同时要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酒后值班;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禁饮的酒类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含酒精的饮料。规定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半年市年度综合考核奖;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全年市年度综合考核奖;对一年内违反规定三次者,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对参与吃请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令加倍缴纳吃请费用。对上述行为构成违纪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