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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 先学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7:0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31日讯(记者雒武)“你好,师傅,你知道明天将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吗?”今天,在309国道济南收费站,记者看到,收费员将精心印制的各种宣传单递到过往的每个驾驶员手中。为使这个《条例》执行到位,我省已着手做准备。

  省交通厅财审处宋处长告诉记者,自11月1日开始,我省收费公路的建设及管理将严格按该《条例》执行,新建收费公路必须符合要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一些具体的执行办法。

  据介绍,该《条例》规定,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并依法订立转让协议。转让公路收费权益的,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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