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宣判“黄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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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7:50 扬子晚报 |
本报讯10月29日和31日上午,江苏省法院组织了南京、南通、苏州、扬州、宿迁等市的6家法院,公开宣判6件淫秽色情网站案件。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其中四人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处财产刑,剥夺其非法所得及再犯资本;7人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殷某于去年6月创办“百易论坛”网站,今年3月,殷某和张某创建了提供下载服务的电影库,并以VIP会员的方式收费。为增加网站点击数,提高知名度,两被告先后复制了303部淫秽电影供注册会员下载观看,至今年7月12日,被点击14911次。南京雨花台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三年,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一个农民和一个出生农民家庭的在校大学生竟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屡屡掀起网络“黄潮”!他们在4个月内“制造”各种色情淫秽信息四千余条,五千多人成为其私设的淫秽网站的注册用户,点击率竟高达100万次!昨日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案犯姚顺浪、陈广豹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1岁的姚顺浪是盐城滨海县滨淮乡的农民。22岁的陈广豹出生在安徽凤阳县大溪河镇的一个农民家庭,前年9月考取河北的一所工程学院,是该院土木工程专业的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在这次审判中帮了大忙,成为对付这些“网络黄贩”的撒手锏。根据《解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都要依照刑法,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苏刑一 徐丹 陈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