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已经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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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01 四川新闻网 |
中国西部网消息 (见习记者朱小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救助站获悉,我国首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已经拟定。有了新规定,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将有章可循。据悉,该规定将明确流浪儿童的父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民政局救助站的负责人介绍,一年来,该救助站已经救助了1.8万多人,其中流浪儿童1700多个,占近十分之一。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出台之前,救助站都是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例》来实行救助管理。我国首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的出台将使流浪儿童得到更多的保护和帮助。 据悉,该规定将明确流浪儿童的父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按照新规定,流浪儿童将不会简单地被集中起来管理,而是尽可能使他们回到家庭,或者接受家庭式的教育。来源:信息时报【编辑:陈天乐】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