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兼职”做小偷 嫖客苦寻1月终逮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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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33 新华网 |
卖淫女罗静(化名)在与嫖客丁明(化名)发生性关系后,趁嫖客熟睡之机盗走其现金300元及价值765元的手机一部。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罗静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2月13日晚11时许,卖淫女罗静在海口海秀路望海楼一带等客卖淫,与嫖客丁明一起来到了和平南路某招待所B05房。两人发生性关系后,丁很快睡着,罗却趁丁熟睡之机,偷走现金300元及一部星王牌手机。丁发现东西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到望海楼一带寻找罗。3月21日晚11时许,罗在望海楼一带等客时被丁认出,丁报警将罗抓获。(完)(记者汪德芬)(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