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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报公安机关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57 新华网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于11月1日起正式执行。据悉,这是我省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办法》要求,建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报公安机关备案;无“销售许可”不得销售安全专用产品;未建安全保护系统将受罚;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数据不得随意删改等。(刘芹琴、郭薇)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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