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以窃密为由解雇员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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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刚下班就收到辞退信 昨天上午11时,杨小姐在工厂上完班后准备回宿舍吃饭。突然,两名工厂保安递给她一份文件。上面写着“兹有厂务室副厂长杨×敏,在工作之余盗窃公司机密文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现按公司有关规定给该员工记过两次并做开除处理。”工厂保安人员要求杨小姐立即离开工厂。 杨小姐回到自己宿舍,发现被子、枕头被翻得乱七八糟。杨小姐说,“我马上翻开我的枕头,发现枕头下的7000多元财物不翼而飞,劳动合同等也不见了。” “这7000多元是我和8名老乡的血汗钱”,杨小姐说,“由于老乡住集体宿舍,我住单间,他们都将部分工资钱寄存放在我这里。每次我都把这些钱藏在枕头下。” 辞退理由是“窃密” 对于杨小姐的解雇原因,鞋厂萧姓负责人说,工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工厂员工宿舍进行例行检查,结果在昨天上午的例行检查中,发现杨小姐枕头下有一张明年春夏季销售单和一些照片,销售单上有鞋厂出厂品种、单价等资料。他强调,其中鞋的单价是机密文件,一般会计都没有。因此,厂方决定以此为理由解雇杨小姐。 他还告诉记者,工厂办公室负责人郭小姐会赶回工厂向记者展示有关证据。可是,直至记者离开为止,该名郭小姐还没有出现。对于厂方指责,杨小姐说,“我枕头下压根没有厂方所说的销售单,只有一份我自己的劳动合同。本来我周一准备将厂方违反合同的事上告给劳动部门,抗议厂方故意克扣工资。”她认为,工厂对她宿舍作出检查,是为了“毁灭”证据。(报料人:杨小姐奖金100元)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