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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菱塘人大监督财政工作“三步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49 人民网

  人民网讯财政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点,对此,江苏省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大主席团在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地方组织法》和《预算法》的基础上,狠抓关键环节,奏好实施财政监督工作“三步曲”。

  一是对预算情况实施监督。每年初,菱塘回族乡人大从各代表组中推选出比较熟悉财会工作的代表,分工他们专门就乡财政预算情况走访选民,征集意见,并就财政年初预算中提出的数字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是否考虑了群众的承受能力,进行对照分析,提出修改意见,充分确保了财政预算计划情况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是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为了及时有效地监督乡政府财政工作,根据乡镇人大工作职权运作的特点,菱塘回族乡明确规定乡财政对预算执行情况,每个季度都要向乡人大主席团汇报一次,对人代会上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有变更的,要经乡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后进行调整、确认。同时,对乡机关和乡属部门单位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确认,有的放矢地建章立制。对增加预算的乡办实事项目审查,该乡及时组织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代表组正副组长、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提出积极的、合理的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对特殊列支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和“一事一议”的原则,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财政预算方案外列支的项目,他们在经乡人大主席团会议集体审议后,由各位代表组长通报至各位代表。对超过10万元的大宗列支项目,规定由乡政府向人大提出可行性报告,经主席团会议初审后,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进行审查、批准。近年来,菱塘回族乡每年都要办数十件实事工程,为保证这些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该乡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除积极参与计划制定和工作分工外,乡人大还对重点工程实施了“三审制”,即:办前初审,办中监审,办结终审,而且在办结终审时,必须由乡人大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认可,使乡人大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江苏省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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