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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拟建非全日制用工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5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见习记者夏令通讯员曾德明)记者从省劳保厅对民建广东省委员会提案的答复中获悉,为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就业,并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广东拟制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政策法规。目前已将韶关市作为全省非全日制小时用工的试点城市,并初步制定了试行办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作了明确规定,近期将颁布实施。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表示,目前,全省在发展灵活就业和非正规就业方面还有较大空间,学会利用就业政策分享就业机会,也是缓解就业压力,增进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做法。

  省政协委员梁锦祥则表示,非正规就业虽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但它存在着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劳资关系矛盾等诸多新问题。对此省劳保厅表示,今年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劳动关系”的课题研究,并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确定韶关市为全省非全日制用工试点城市。(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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