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今起明码公示海口大多小区明白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5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0月31日讯(记者 王海燕实习生梁朵朵)按照规定,我省的物业管理企业在11月前将各项物业服务收费予以公示。记者近日采访海口部分小区了解到,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服务收费已进行明码标价,只不过方式不同。 记者在金山小区、裕庄大厦等小区看到,这些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公诸于众。在金山小区物业管理处前面道路的旁边,立着一块大铁牌,上列着小区的停车收费、物业管理费等。在裕庄大厦,物业服务收费张贴在物业管理办公室里。 在丁香家园,记者没有看到物业服务收费的公示牌。该办公室负责人王裕山说,对每个业主,该办公室都会发一本《丁香家园住户手册》,里面明确说明了该小区的管理费用。 收费标准变了 公示牌还未换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个别小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有了更改,但公示牌却没有更换。 在金南苑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的公示牌是1998年由省物价局监制的。其公示牌上列明综合服务管理费、车位使用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等,收费依据是“琼价营字(1995)201号”。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公示牌上的一些收费项目及标准有了更改,如综合服务管理费标准由每平方米的1.16元降至0.86元,自行车的车位使用费已免收,排污费增至0.45元/吨等。 在华天公寓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记者搜寻墙上,也没看见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该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物业服务收费,小区业主都是心知肚明的,贴不贴都无所谓。 明码标价形式多样 按照省发改厅、建设厅下发的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从目前情况看,物业管理企业大多采取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3种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作者:王海燕 梁朵朵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