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检查发现,报纸食品广告近六成涉嫌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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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5:4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广告监测公告。这次检查范围为食品广告发布量较多的61种报纸2004年8月9日至15日发布的食品广告,共检查广告694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413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59.51%。 检查发现,食品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包括: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另外,个别广告出现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内容。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对食品广告的规范是整顿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对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疗效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典型违法广告,将依法调查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 工商总局还公布了这次检查发现的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1、《兰州晨报》、《春城晚报》发布“脑力智宝”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脑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2、新疆《晨报》发布“苦乐康”胶囊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3、《今晚报》、《新安晚报》、《江南都市报》、《齐鲁晚报》发布“神经节苷脂”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脑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4、《燕赵晚报》、新疆《晨报》发布“协和汉龙胶囊”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5、《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发布“今脂善”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6、《春城晚报》发布“彤辉罗布麻茶”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高血压等疾病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7、《燕赵晚报》发布“保血神茶”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8、《新安晚报》发布“九润枫斗晶”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多种疾病的治疗作用,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9、《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发布“美人王胶囊”食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10、《太原晚报》发布“阿法林福根”保健食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