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孩”违法现象应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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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0:1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今年,宁都县公安局固村派出所破获未成年人参与的抢劫、盗窃、寻衅滋事案件9起,抓获涉嫌违法犯罪的中小学生22人,这些学生中有一半人未满14岁,其中大部分人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依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不能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如果这些孩子的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不力,他们再次犯罪难以避免。 据不完全统计,该县农村在校生中有73.5%的学生父母长年在外打工,这些孩子大都寄养在亲戚家。作为弥补,这些孩子每月可得到父母不少的零花钱。有相当多的在外打工的农民还买摩托车供其子女上学用。这些寄养在亲戚家的孩子由于受社会上不良环境的影响,他们经常光顾校外的小摊、录像厅、电子游戏机室,一旦身上的钱用完了,有些人便去偷甚至抢。农村“留守孩”违法现象应引起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共同来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网络,不断消除危及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安定因素,使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杨振东)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