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刑警是盗车老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0:51 红网 |
刑警和盗车老大本是一对势不两立的冤家对头,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曾获得2003年全国优秀刑警的辽宁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刑警张永军,却在全国优秀刑警与盗车老大之间画上了一个等号。(《时代商报》2004-10-28) 盗车、销赃车及改报废车等现象的存在,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给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并蕴藏着严重的社会后果,而且,破坏了汽车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给部分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等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对于这些道理和不良的社会后果,身为刑警的张永军,恐怕比一般公众对此种违法乱纪活动的危害和打击惩处力度的理解和认识,要全面和深刻的多。然而,他缘何还要置若罔闻,知法犯法呢?关键在于,个人私欲的极度膨胀,在于他特殊的社会角色,使他有机可乘,有权可用和有利可图。 试想,我们如果能斩断盗车、改报废车、销赃车等行为与市场的利益链条的任一个环节,那么这种违法乱纪就会黔驴技穷,无计可施,走投无路。 遗憾的是,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的责任心发生了异化变质,一些人的社会良知和职业道德丧失殆尽,一些人的心灵和行为发生了严重的扭曲腐化,不惜以身试法,顶风作案,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玩忽职守,将小团伙和个人的利益和欲望置身于道德和法律之上,兴风作浪,为所欲为,以恣意践踏法律法规的尊严,损害国家和人们的利益为代价,达到满足个人私欲膨胀的需要。 从全国优秀刑警是盗车团伙的“老大”这起案例来看,行业内部的权力监督和管理还有不少漏洞和空档,给一些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我们还需要下大力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心教育,严格规范我们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使人人都能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尽职尽责,真正成为老百姓的知心人和心新人。 同时,全国优秀刑警是盗车团伙的“老大”的事实,也暴露出我们在一些先进模范评选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走过场,搞形式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官僚作风和形式主义,应该引起有关只能部门的重视和关注,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的再次发生。 在此,笔者大声疾呼,早日将混迹于各个行业中的张永军清理出去,切不可让张永军这样的败类,继续在社会上兴风作浪,毁了一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败坏和亵渎了类似“全国优秀”荣誉称号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并因此而失去了人民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和拥护,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稿源:红网)(作者:冀卫军)(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