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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租车公司的多余之忧(老王说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陈锡军 王永钢

  公车如何改革?领导的“坐骑”如何清理?扬州市有一个独辟蹊径的做法:就是拟成立公务“出租车公司”,按照该市有关人士的说法,此举是“对部分部门的车辆集中管理,以减少浪费,节约行政成本”。

  记者昨天从扬州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该市将分6个时段,开展清理公车的工作,清理的范围包括:机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的小汽车;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的小汽车;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个人的小汽车,以及将本单位小汽车借给他人使用或占有;接受馈赠但是没有列入统一管理的小汽车;其他违反规定配备使用的小汽车。清理完了,还得有个管理的问题,那就是成立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出租公司,把清理出来的各类“坐骑”统一到“公司”这个具体的管理机构内。扬州市委、纪委反复强调,清理公车工作将作为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如今,各地公车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各有各的思路,各有各的高招,扬州的这一做法的确令人耳目一新。不过,在为扬州这个思路“叫绝”的同时,记者还要说说自己的隐忧:公务“出租车公司”会否成为领导干部的“御用”公司?

  从记者采访了解到的情况看,扬州成立公务“出租车公司”,“是为了对部分部门的车辆集中管理”。问题的关键是:这个“集中管理”是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还是仅仅挂了公司的招牌依然沿袭此前的集权管理模式?如果是后者,那这个所谓的公务出租车公司,就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了———既能在“公司”的名义下,享受到市场回馈给自己的种种好处,又能在特权的保护之下完全规避市场的风险。对一些领导而言,过去哪辆车是我的,现在我还可以到“公司”将其包下,车仍然是我的,随时予取,同时还避免了公车私用的“腐败”嫌疑。

  而且,这个公司果真如上所言,成了领导干部的“御用”单位,那对扬州其他的出租车公司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这些在大街上跑的车子,可是花了大价钱买了营运证的啊!

  记者所言甚重,绝无否定扬州公车改革之意,而是善意的提醒:公务“出租车公司”应该在法律和法规以及严格的市场框架下组建和运营,否则,不又多了一个市场名义下的特权“怪胎”?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已经有过很多教训。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02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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